深圳市私募基金管理人: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2019年1月1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对创投企业关心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核算方式选择、如何备案等问题,我会现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领导为大家解读和指导。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会议签到:9:00-9:30
二、培训地点:另行通知(电子邮件方式)
三、主办单位: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
四、解读专家: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五、培训对象:私募管理人高管、财务负责人
六、报名方式:参会人员请扫描下列二维码参与报名
七、联系方式:曾梦梅 15986761608
电话: 0755-83700226
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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