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产品增值税—私募专场培训会场面火爆
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明确,将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征收增值税,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进一步明确了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中销售额的确定方法。
结合行业普遍关注的增值税情况,2017年12月27日上午,由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主办、福田金融+创新联盟协办,开展了“资管产品增值税—私募专场培训会”。明曜投资、中欧瑞博投资、赤子之心资本、方圆天成资产、龙腾资产、松禾资本、高特佳投资、朴素资本、澳银资本等110余家机构共15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由协会顾问专家温志飞先生从投资标的、产品运营、涉税实务三个方面分享了实操经验。围绕“各种形式的私募基金如何缴税?”的核心问题,介绍了2018年前后的税收变化,剖析应税行为、对产品的影响、对管理人的影响等,并从实操角度提供应税处理的方案。同时,建议私募管理人做好部门衔接,如产品设计、产品运营、财务税务、投资管理各环节的协调。
会议邀请到深圳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业务骨干与参会者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就会前收集的核心问题及现场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也倾听了行业的一些疑虑和诉求,并表示将继续关注私募行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与总局进行反馈。
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积极对接行业诉求,代表行业发声。在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宣讲和实操指导的基础上,对于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合理呼声,行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积极归纳汇总,报送相关部门参考,为政策制定、实施及行业指导提供市场调研的依据,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