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管产品增值税—私募专场
培训会的通知
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会员及私募基金管理人:
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明确,将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征收增值税,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会于8月份组织了相关政策解读培训会,近期又收到行业反馈的关注点和一些需要明确的问题。为进一步解读了解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做好实操准备,我会在与国税沟通后,将再次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培训主题:资管产品增值税—私募专场培训会
2.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28日14:30-16:30PM
3. 主办单位: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
4. 培训内容:
(1) 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解读(20分钟)
(2) 增值税涉税判断及会计核算介绍(30分钟)
(3) 行业反馈问题的解答(30分钟)
(4) 讨论交流、答疑(20分钟)
5. 培训对象:私募管理人高管、财务负责人、基金会计、基金核算业务人员等。
6. 报名方式:填写附件报名表和问题收集表,发送邮件到ygz@simuwang.com
联系人:余桂珍
电话:15899887811 0755-82778840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
注:报名成功后短信发送参会编码和会议地址,谢绝空降。
附件:报名表问题收集表.doc
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