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今日发布《关于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公告》,正式启动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这是我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也是一项创造性的行业诚信管理安排。开展分类公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体系,有效提升私募基金行业的诚信价值,为新兴的私募基金行业输入更多的“正能量”和引进社会的“软约束
分类公示制度坚持贯彻信息披露、诚信为本的理念。按照基金规模、运作合规情况、诚信情况等信息,协会提供了一个差异化的信息集成平台。通过分类公示信息,投资者可以相对客观地了解私募基金管理 人的综合情况,尽可能减少投资决策中的盲目冲动和信息不对称;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的行业地位,关注自身的诚信情况,形成有效社会激励,促进私募基金行业提升整体竞争力和诚信水平;私募基金行业服务机构可以从新的途径了解潜在合作伙伴的基本信息。同时,分类公示更是基金业协会开展差异化行业自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治理的有效工具,让不诚信的机构曝光于社会监督下,用公示方式对一些抗风险能力较低、缺乏实际管理经验的管理人进行差异化的动态管理,引导这些机构在“起步期”恪尽职守,谨慎勤勉。
分类公示制度从酝酿、设计、讨论到正式推出的每个环节都得到了私募基金行业同仁的广泛支持,充分显示了私募行业的蓬勃生命力和共同愿景。下一步,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考虑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手段推送管理人分类公示信息,更有效地发挥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的社会功能,引导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各类行业服务机构越来越关注、更多地使用分类公示信息,不断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营造规范、诚信、创新的行业发展环境,推动私募基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