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通知内容:
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为进一步改进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工作、加强私募投资基金自律管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在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产品进行基本信息公示的基础上, 基金业协会拟按照管理人填报的管理基金规模、运作合规情况、诚信情况等信息,进行分类公示。现就具体方案征求意见,请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于1月12日前以书面意见进行反馈。
传真:010-66578256
电子邮箱:pf@ama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交通银行B座9层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实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