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三板挂牌、(中小板、创业板)改制上市暨
票据融资、债券融资、私募股权融资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研讨会背景
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大力支持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完善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开转让的制度设计,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板块上市融资。
继创业板推出后,新三板出台在即!新三板被誉为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孵化器,可以增强挂牌企业的融资能力、促进挂牌企业健全治理结构、熟悉资本市场、促进试点企业尽快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要求。当前,新三板试点范围扩容在即,并将实行竞价交易、推行转板制度、引入做市商制度,相关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为帮助企业了解最新的创业板、中小板市场的有关政策及要求,掌握企业上市前改制重组的核心内容及操作要点,掌握新三板市场建设最新动态以及挂牌报价转让实务,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板上市进程,避免申报上市过程中走弯路,提高过会率,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经研究,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决定在深圳市举办“新三板挂牌、(中小板、创业板)改制上市暨票据融资、债券融资、私募股权融资专题研讨会”。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金融证券、上市公司、银行、基金、资产管理、保险、期货、投资咨询、战略咨询公司等金融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高新园区中高层管理人员;各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企业及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主管投资、财务的高层决策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等。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1年6月10日
讲座时间:2011年6月11日—13日
讲座地点:深圳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6月3日
三、研讨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20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52206367 13683171628
传 真:010—68577251
联系人:郑璐
在线QQ:619413781
网上报名:13683171628@139.com或Zhenglu_law@163.com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2、报名表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
2011年5月